荆楚网消息(记者郑玮、通讯员周丽)11月19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受湖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忠委托,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苏晓云主持会议。
会议拟定了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会议决定本次常委会会议将于11月26日在武昌召开。
会议审议了《湖北省国防动员条例(草案二审稿)》、《湖北省水路交通建设与管理条例(草案二审稿)》、《湖北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草案)》、《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武汉市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
会议审议了《关于召开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情况的报告。
会议决定,将以上法规草案、决定草案、报告等,提请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友凡、任世茂、李春明、吴永文、罗辉、周洪宇、林志慧,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范兴元出席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工作机构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作者: 编辑:郑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