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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走新型城镇化道路

发布时间:2012-12-23 04:19:43来源:SRC-13

    湖北日报讯 湖北省社科院长江流域经济研究所所长 彭智敏

    【会议摘要】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也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要围绕提高城镇化质量,因势利导、趋利避害,积极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格局,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专家解读

    我省近年提出的城镇化发展战略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目标高度吻合,中央的部署为湖北提供了更多发展机遇。

    新型城镇化是加快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的节点。农村转移人口成为新的内需人群,通过教育、娱乐、医疗、健身等方式逐步提升综合素质,提升他们在城镇的生存能力,实现真正的市民化,这必将推动有关基础设施投入的不断增加。

    新型城镇化有利于解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问题。我省水泥、钢铁、汽车等行业优势突出,但也面临着相当大的压力。加快新型城镇化,有利于这些行业开辟新的市场,也为它们提供了转型升级的腾挪空间。同时,随着城镇人口生活质量的提高,通讯、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和服务业也将获得更大的施展天地。

    湖北的城镇化战略核心是“一主两副”。推进新型城镇化,给我省优化城镇布局提供了很好的机遇,有利于城市拓展规模,完善功能,解决我省特大城市首位度过高的缺陷。

    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也需要注意几个问题。

    首先,要把减少农民、致富农民作为新型城镇化的战略重点。这需要改革户籍管理、社会保障等体制机制,让城市向他们开放,使新转移人口与城镇人口享受均等的社会服务,防止出现“化土地”与“化人口”相脱节。

    其次,推进城镇化,在规划理念上要依托现有基础,提高标准,适度超前。在建设上要依据各地自身的实力,量力而行,稳妥推进,防止出现刚建好就过时,或低水平重复建设的问题。

    同时,县市、乡镇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要提高土地利用水平和土地收益,在政府财政投入的同时,需要探索有效的金融支持路径,保障城镇化建设资金来源。

    城镇化不仅是中国,也是世界的大趋势,相信抓住这一机遇,汇入这一洪流之中的湖北城镇化,有着广阔的前景和美好的明天。(记者彭一苇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