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首页 新闻 政务 评论 问政 舆情 社区 专题 视频 商业 健康 教育 汽车 房产 旅游 金融 手机报 手机荆楚网
微信
新闻频道 > 政务频道

湖北将出台全民健身条例 新建小区必须配健身设施

发布时间:2013-05-26 06:09:16来源:SRC-13

  楚天金报讯 金报讯(记者胡诚 通讯员王艺园、陈宓夷)今后,新建住宅小区将被强制要求配建健身设施。昨日,记者从省人大获悉,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日前审议《湖北省全民健身条例(草案)》。

  草案明确规定,新建、改建和扩建居民住宅区的建设单位应当同步规划、建设配套的全民健身设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居民住宅小区工程建设设计方案时,应当同步审查该居民小区全民健身设施工程的建设规划。全民健身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应当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