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杨宏斌、通讯员王艺园、陈宓夷)昨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忠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李春明主持会议。
主任会议拟定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议程和日程安排草案,决定本次会议于7月29日至8月1日在武昌召开。
会议审议了《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条例(草案二审稿)》、《湖北省全民健身条例(草案二审稿)》、《湖北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草案)》、《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修订草案)》、《关于修改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决定(草案)》、《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着力推进“五个湖北”建设的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了2012年省级财政决算(含201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会议决定,将上述法规草案和报告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梁伟年所作的关于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任免的人事事项的说明,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省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张正新宣读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会议对有关人事任免议案进行了审议。
会议讨论通过了《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调研的方案》。
会议决定,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2013年上半年全省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等,书面印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
李春明在讲话中强调,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即将召开,本次会议议题多,内容丰富,事项重大,省人大各工作机构要认真研究,提前谋划,精心筹备,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务必把会议组织好、宣传好。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承忠、赵斌、周洪宇、王建鸣,秘书长乔余堂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工作机构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作者: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