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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纪委省监察厅通报查处56人 落实教育问政曝光问题

发布时间:2013-08-29 06:07:00来源:SRC-13

  楚天都市报讯 本报记者 王荣海

  昨日,省纪委、省监察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落实责任 教育惠民”媒体问政有关问题查处情况。56名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因在执行教育惠民政策和教育收费方面存在严重问题而受到免职、行政警告等处分和诫勉谈话处理。

  省纪委、省监察厅通报了3个方面、14个突出问题的查处情况。在教育惠民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方面,通报了应城市盲目撤点并校导致部分学生上学难等4个问题的查处情况。应城市副市长黄红平等干部被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在教育违规收费方面,通报了浠水县汤铺中心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和课外读物等8个问题的查处情况。浠水县汤铺中心小学校长孙龙被免职。

  在侵害学生利益问题方面,通报了京山县三阳镇中心小学食堂侵害学生利益等两个突出问题的查处情况。京山县教育局局长李世斌被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6月26日,在省纪委监察厅、省纠风办举办的“落实责任 教育惠民”媒体问政节目中,我省部分市、县在执行中央教育惠民政策和教育收费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被曝光。

  盲目撤点并校导致学生上学难

  分管副市长被诫勉谈话

  应城市盲目撤点并校,导致陈河镇人和片区200多名学生上学难。经查,陈河镇地处应城、汉川、天门三市交界,人和片区中心地带距离镇中心约4.5公里,辖区内共有适龄儿童126人、适龄幼儿80人。原有一所人和小学,后因生源减少、教师老龄化等原因,人和小学被撤并。撤并后,每年约有80多名适龄儿童和50名适龄幼儿在陈河镇就读,其他学生在市外就读。在陈河镇中心小学就读的学生仅由1辆校车接送。由于校车数量不足,且接送学生不到位,导致校车严重超载,学生到乘车点路途较远,上学极为不便。为解决人和片区幼儿入园难问题,省教育厅将陈河中心幼儿园改扩建项目列入2011年计划,安排资金180万元,市县配套90万元,要求在2012年12月底完成。但由于应城市行动迟缓,致使该项目目前仍未完成。

  孝感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应城市政府分管副市长黄红平诫勉谈话处理;应城市监察局决定,给予应城市教育局局长徐应斌诫勉谈话处理,给予应城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肖红行政警告处分。

  4辆黑车接送学生 最高超载180%

  教育局纪委书记被诫勉谈话

  在潜江市老新镇徐李小学内,4辆黑车进校园接送学生。媒体问政曝光后,经查,徐李小学接送学生车辆共12辆,均属于社会人员个人所有,且属于非营运车辆,既未取得营运许可,也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证,且无校车标识。

  据徐李小学对接送学生车辆检查登记记录显示,接送学生车辆多次存在超员问题。今年5月21日下午,进入学校接送学生的4辆车均存在超员现象,超载50%至180%不等。

  潜江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潜江市教育局纪委书记伍孝江诫勉谈话处理,责令潜江市交警支队党总支副书记陈银山、潜江市运管处副主任杜冰作书面检查;潜江市监察局责成潜江市教育局给予徐李小学校长黄小华警告处分,给予徐李小学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胡晓警告处分,给予徐李小学安全办主任万坤警告处分,给予老新学区主任赵良盛、副主任刘培文诫勉谈话处理。

  多年来学生自购课桌椅上学

  教育局局长受行政记过处分

  媒体问政反映,鄂州市华容区段店镇段店小学和段店中学学生,自购课桌椅上学。经查,建于1988年的段店小学和建于1982年的段店中学,自建校至今未配备基本教学设施——课桌椅,均由学生按学校规定的课桌椅型号和颜色,自购课桌椅上学。

  学校曾多次向区教育局反映,却因相关领导重视不够,未能及时配备,区教育局应负主要责任。区政府对辖区内教育惠民政策和义务教育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失察,负有领导责任。鄂州市纪委决定,给予华容区政府副区长李志武诫勉谈话处理。华容区监察局决定,给予华容区教育局局长汪志国行政记过处分。

  两所学校违规收取242万元补课费

  两校长分别受行政记过、警告处分

  媒体问政曝光了两所学校违规补课收费问题。经查,今年春季,大悟一中按照每生380元的标准,组织学生周六、周日补课,共收取4686名学生假日补课费178万余元,且未向学生开具收费票据。团风中学今年春季组织高一、高二学生双休日、节假日补课,收取2137名学生补课费64万余元。

  孝感市纪委决定,给予大悟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张丽萍诫勉谈话处理。大悟县监察局决定,给予县教育局分管领导、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张悍平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县教育局副局长、大悟一中校长赵圣华行政记过处分,责成县教育局给予大悟一中副校长罗晗记过处分,责令该校立即停止非毕业班补课,限期全额清退学生补课费。

  团风县纪委决定,给予团风县教育局局长易淑泉诫勉谈话处理。团风县监察局责令团风中学限期全额清退学生补课费,并给予团风县教育局副局长、团风中学校长王海波行政警告处分。

  学校编的书变相强制新生买

  校长受警告处分

  媒体问政还曝光了武汉市洪山区广埠屯小学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问题。

  经查,“小学生雅行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属湖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立项课题,广埠屯小学为课题承担单位。该校据此编写了校本教材《雅行走天下》(该校校长王淑芳为主编)。2010年至2012年的新生家长培训会上,该校介绍了教学品牌“雅行教育”及校本教材《雅行走天下》。2010年至2012年,该校入校新生593人中有310人购买此书,学校按每套40元共收取书款 12400元。该教材编印成本74000元、教师劳务费1800元,均由学校使用公用经费支付。

  洪山区纪委决定,给予洪山区教育局副局长陈国安诫勉谈话处理,洪山区监察局责成洪山区教育局给予广埠屯小学校长王淑芳警告处分,责令学校限期全额清退售书款,收回违规发放的劳务费,并在全区教育系统通报批评。

  学生上学6年订8套校服

  教育局副局长被诫勉谈话

  媒体问政曝光了武汉市江岸区育才二小滥订校服问题。经查,育才二小共有学生3317名,从去年9月起,学校要求学生每天着校服上学,向学生发放《购买校服告家长书》并组织征订。截至今年6月,该校一至六年级学生在校期间,订购2套以下校服的学生有9人,占学生总数0.27%;订购2-4套校服的学生有1080人,占学生总数32.56%;订购5-8套校服的学生有2228人,占学生总数的67.17%。

  育才二小存在变相强制购买校服、征订套数和频次过多等问题,违反了省教育行政部门关于规范中小学后勤服务性收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加重了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江岸区教育局对问题失察,监管不力,负有领导责任。江岸区纪委决定给予江岸区教育局副局长杨德红诫勉谈话处理,江岸区监察局责成江岸区教育局给予育才二小校长徐宇珊警告处分,并在全区教育系统通报批评该校违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