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胡弦、通讯员刘兴元、刘英华)昨日,中央文明办公布了2013年全国127个城市文明程度指数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排名。武汉位列省会和副省级提名资格城市第三,为历史最好成绩,并连续两年进入全国通报表扬行列。
据悉,本次测评由国家统计局独立组织实施,异地抽选专业调查人员,事先不打招呼,采取实地暗访考察、材料审核、入户问卷和网络调查四种方法进行。
“这是武汉离全国文明城市最近的时候!”该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兴奋地说,全国文明城市每三年评一次(一届),三年成绩综合排名,决定最终的文明城市名单。“眼下第四届评选进入关键的第二个年头,排名第三,加上前一年排名第五,意味着武汉明年冲刺的希望非常大。”
今年以来,武汉市坚持每季度对16个区进行一次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对34个重点窗口行业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坚持每月对“三站一场”进行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排名;多次组织开展文明大行动,加强市民素质教育,推动创建工作常态化,城市文明程度不断提升。
目前,全国30个省会和副省级城市中,有厦门、成都、银川、贵阳等17个城市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15个副省级城市中,只有武汉、哈尔滨、沈阳、西安、济南5个城市未当选。武汉前三届均因不可预见的一票否决事项(如交通事故)失去评选资格。在省内,宜昌已先于武汉成为全国文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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