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单独二孩”生育证办理流程图 制图/刘阳
楚天都市报讯 □本报记者陈媛 陈凌墨 通讯员向秀芳
昨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新闻发布会,省人大科教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袁军晶,省政府法制办副巡视员王桂华,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阮力艰、李元彪回答记者提问。
问:单独家庭如何界定?
答:据介绍,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家庭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独生子女,是指独生子或独生女,即没有同胞兄弟姐妹,没有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没有父母再婚后形成的继子女兄弟姐妹;没有父母收养形成的兄弟姐妹;或者由上述关系形成的兄弟姐妹在其目前育龄期内均死亡的。
再婚的单独夫妻,按照《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有关再婚夫妇的生育政策执行。
问:我省“单独二孩”政策3月27日起实施,如何界定合不合法?
答:在中央规定之前生育的是违法生育;在中央规定之后,我省修订条例之前生育,属于行为合法,程序不合法,视情况进行人性化处理;我省修订条例之后即3月27日起生育的,属合法生育,但应尽快补办《生育证》。
问:已申请再生育的单独夫妻原获奖励如何处理?
答:据介绍,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单独夫妇”,若申请再生育,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批准再生育下月起,不再享受独生子女奖励优惠待遇,已经享受的奖励优惠待遇不予追回。
问:两个孩子生育是否有间隔年限?
答:“单独二孩”政策在全国多地相继落地,细则各有不同。湖北不设生育间隔年限。
问:如果第二胎怀孕时查出是双胞胎,是否符合“单独两孩”政策?
答:单独家庭,如果第一胎是双胞胎或多胞胎,则不能生育第二胎。如果第一胎只有一个孩子,则允许生第二胎,第二胎是双胞胎或多胞胎也是合法的。
问:流动人口如何申请?
答:流动人口可在居住半年以上的居住地申请办理,或者在网上下载表格、委托书,填好后连同申请材料寄回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
(作者: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