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孟静、通讯员徐丹娅)20日从国务院扶贫办湖北调研座谈会上获悉,新修订的《湖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已出台,核心是强化扶贫资金的绩效考核、结果导向。
修订内容重点是对因素分配法进行了调整。原办法中的5个因素删一增三,即保留了农村贫困人口、农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地方财力、绩效考评成绩,删除了人均生产总值;新增了县级农村贫困人口减少数、县级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扶贫进村入户率。此外,调整增加了“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核成绩”指标权重,突出以结果为导向的扶贫开发资金管理新机制。
专家表示,此次修订完善,更加细化了分配因素,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强调了对扶贫对象的瞄准,确保资金投入的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更有效率;坚持绩效导向,加大了以奖代补等竞争性分配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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