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中共湖北省委书记 李鸿忠
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北省认真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平安建设,坚持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网络“五个安全”一起抓,深入开展系列平安创建活动,全省100%的市州、99%的县市区达到了平安市、平安县标准。我省综治工作连续10年被中央综治委考评为“优秀”,去年在全国排名第7位。今年上半年,全省社会公众安全感、治安满意度、执法满意度比去年分别上升0.75个、0.37个、1.02个百分点,连续多年保持上升势头。
一、牢记首要之责,强化对平安湖北建设的领导
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改革发展的基本前提。近年来,湖北坚持改革、发展、稳定“三位一体”,把平安建设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保障性、前提性工程来抓,不断强化各级党委、政府的责任担当,用稳定“第一责任”来保障发展“第一要务”,有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讲政治。省委强调,政法之政是政治之政、执政之政、政权之政,保平安是地方对中央应尽的最大政治责任。我们坚持把维护政治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放在平安建设的首位,注重从政治上分析研判形势,从政治上处理解决问题,坚决扞卫国家政治稳定和政权安全。在重大节会安保维稳、反渗透反颠覆、反恐防暴等方面,我们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部署专项行动,主动出击,以力应力,成功处置了多起重大案件,有效维护了政治社会稳定,得到中央的充分肯定。讲大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在办理中央交办的“1·10”专案过程中,我们充分发挥党领导政法工作的优势,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法治、依法办案相结合,成立了高规格的领导小组和前线指挥部,调集人力、物力、财力,为办好专案提供有力支持,最大限度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是讲责任。我们把党委书记的岗位比作是“种全科农业责任田”,平安工作就是责任田里的“主粮”作物,如果主粮不丰收,就会造成全局性歉收,就要出大问题,要求各级党委把综治维稳工作责任扛在肩上。省委每半年召开一次市州党委书记维稳工作专题会议,省委常委会每季度听取一次社会治理和稳定形势汇报,省政府每季度研究一次民生领域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省委政法委每季度召开一次政法委全会研究平安建设工作,形成了长效机制。我们对社会治理创新各项任务实行项目化管理,明确项目实施主体、推进路线图、完成时间和责任人,真正把平安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各部门、各单位。坚持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把平安建设纳入各部门工作目标考核范畴,建立奖惩机制。在全省建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平安建设实绩档案和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体系,把平安建设的成效作为衡量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指标,引导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既抓显绩,又抓潜绩。在省委、省政府示范下,市、县两级均形成了相应工作制度,全省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有力确保了“第一责任”落到实处。
三是讲统筹。我们强调平安稳定是经济发展的前提,在平安稳定上的投入是回报最大的投入,人民群众需要的第一民生是平安稳定,始终坚持把平安建设放到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中来统筹谋划,与经济建设、生态建设、改善民生等工作同部署、同督查、同考核。省里成立了高规格的平安法治湖北建设领导小组,各市(州)、县成立了平安建设指挥部,形成了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部门齐抓共管的大格局;出台了《深化平安湖北建设的意见》和《平安湖北建设十大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文件,确立了把我省建设成全国治安秩序最好、最平安省份的目标,提出了深化“大平安”、建设“大法治”、开展“大服务”的硬任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坚持“二流财政、一流保障”,加大投入,提升政法各家装备水平;积极推进信息化与平安建设的深度融合,今年省级财政筹措3亿元资金对各地实行以奖代补,加强农村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带动各地投入15亿元,为平安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加强源头预防,努力掌握平安湖北建设的主动权
我们坚持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着力抓源头、抓苗头、抓人头,打主动仗,下先手棋,努力实现平安建设由“救火”向“防火”转变。
一是抓源头。我们坚持绿色决定生死、市场决定取舍、民生决定目的“三维纲要”,始终把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开展平安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念好“衣食住行、业教保医”民生八字经,从源头上夯实平安建设的基础。省委提出民生方面“十个确保”目标,省政府以民生为重点每年办好十件实事。2013年,省财政用于民生的支出增长15.3%,占财政支出比重达75.4%。为做好群众工作,打牢平安建设的基层基础,全省开展了以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挖万塘”、“洁万家”、“惠万民”为主题的4轮“三万”活动,每年抽调10万多名党员干部、组成8000多个工作组,进驻2.6万多个村,深入1062万农户家中和田间地头,为群众兴办实事100多万件,受到群众的欢迎和拥护。省委、省政府出台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和实施细则,暂缓或不予实施部分可能隐含风险的决策,从源头上有效防止了风险发生。
二是抓苗头。省委、省政府强调,对于影响社会平安的各种消极因素和突发事件,要努力化解在初始阶段和萌芽状态。建立了信访工作首访责任制,解决群众初信初访问题,从第一道关口做好重信重访、越级信访的预防工作;坚持开展领导干部阅访、接访、包案活动,解决信访问题2.8万件。认真学习“枫桥经验”,充分发挥矛盾化解“三级平台”(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乡镇街综治维稳中心、县级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五级网络”(村、乡、县、市、省五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作用,完善“三调对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在医患纠纷、交通事故、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探索建立了“第三方”调解组织,有力地拓宽了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促进了基层矛盾纠纷的解决。针对网络炒作、网络谣言对平安建设的负面影响,我们加强了舆论宣传阵地建设和互联网管理,对各种网络舆情危机,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回应、第一时间处理,及时化解。
三是抓人头。出台了《湖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大力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一体化,着力解决流动人口就业、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等问题,努力让流动人口享受市民化待遇、亲情化服务、人性化管理。加强对吸毒人员的收治、戒毒和社区康复管理;推广集中收治精神病人等做法,稳控重性精神病人;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的排查摸底、服务管理,提供社会适应性帮扶,让他们心灵不孤单、精神有慰藉、社会能接纳。2013年,全省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三、创新治理方式,不断提高平安湖北建设能力
面对平安工作挑战日益增大的新常态,我们不断创新治理方式,努力提高法治水平,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确保维稳保安管得住、打得赢、效果好。
一是推进治理法治化。省第十次党代会确立了法治湖北建设的奋斗目标,要求推进全省各项工作法治化;省委出台了《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的实施意见》,对社会治理法治化提出了明确要求。在认真实施国家法律的同时,积极推动治安管理、信息安全、应急管理等平安建设重点领域的地方立法,初步形成了平安湖北建设法律法规体系。为切实改善企业法治环境,出台了政法机关服务经济发展“十六条意见”,建立了政法干警联系企业制度,聘请了法治环境监督员,要求政法机关在执法办案和司法裁判过程中,既严格依法依规,又充分考虑企业的发展需求,做到“护幼、容错、不赦罪”,深受企业好评。认真组织实施“六五”普法,不断增强公民法治理念。组织编写《干部简明法治读本》、《法治湖北省情手册》,坚持干部任前法治考试制度,引导干部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律手段推动平安建设,切实提高化解社会矛盾、预防惩治犯罪、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
二是推进管理网格化。我们在全省推广宜昌市网格化管理经验,截至目前,全省所有城市社区、86%的村基本完成网格化建设任务,聘请专兼职网格员30万人,初步建立起城乡一体、全域覆盖、信息支撑、资源整合、上下联动的网格化管理系统。全省初步形成了“三个三”的基层服务管理新体系,即:街道(乡镇)设置便民服务中心、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网格管理中心“三个中心”,社区和有条件的村建立便民服务站、综治信访维稳站、网格管理站“三个站”,打造社区专职工作者、网格服务管理员、志愿者“三支队伍”。通过网格化平台,在基层大力推行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实现职在格中履、事在网上办,让群众少跑路、数据多跑路。同时,不断拓展网格化管理范畴,积极推动网格进高校、进重点人员群体,充分发挥网格集约化、扁平化管理的优势。网格化提升了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效率,做到社情民意在网格中掌握,矛盾纠纷在网格中化解,公共服务在网格中开展,平安建设在网格中落地。
三是推进防控立体化。近年来,我们依托科技创平安,加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全省建成联通省、市、县三级视频监控系统的传输专网,实现了重点部位、复杂场所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在全省推广武汉市视频侦查支队的经验,把实时监控和侦查破案功能整合好、发挥好,实现了打、防、管、控一体化。我们依托基层党组织和各类治安防范力量,坚持选好用好基层党支部书记,大力整治软弱涣散党支部,提高基层党组织维稳保安能力。全省乡镇(街道)全部增设综治办,乡镇(街道)党委增设一名党委副书记兼任综治办主任,专抓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通过建立乡镇(街道)专职巡逻队、社区安保队,选配治安中心户长、网格管理员,实现了“一街一队、一区一警、一组一长、一格一员”。我们充分运用相关手段,有力打击了网络诈骗、网络侵权、网络淫秽色情传播、网络赌博、网络洗钱、网络盗窃、网络组织煽动危害国家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绘就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深化平安中国建设会议提出了以法治为引领深入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的奋斗目标,为推进依法治省、深化平安湖北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四中全会、深化平安中国建设会议精神,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现代化水平,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建设平安中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者: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