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晚报讯 武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始终强调务必守土有责、失责必究。统计显示,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办“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12件27人,其中涉及“主体责任”的1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人,组织处理11人。
今年,市委常委会先后20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出台《中共武汉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在领导班子中的排序意见》;三次召开全市性会议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进行部署。
市纪委强化对下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督。对去年各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检查考核结果进行排名通报,排名靠后的3个区的区委书记进行约谈,对民主测评不满意票较多的领导干部逐一发函提醒。
我市把下级党委“一把手”向市纪委全会报告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全面报告”变为“点题报告”,在年初市纪委四次全会上,4个区区委书记报告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接受市纪委委员现场问询和评议。
年初,将整治基层干部作风问题作为2014年度“十个突出问题”之首,要求13个区的区委书记就此向全市人民作出公开承诺;专题召开深入落实纪委监督责任会议,督促指导各区纪委、市直派出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对个别未正确履行职责问题进行严肃追责并在市委全会上通报,社会反响强烈。
(作者: 编辑:刘建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