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5月7日电(记者谭元斌)记者7日从湖北省纪委监察厅获悉,湖北省宜昌市、荆门市、仙桃市、恩施市、团风县和省直机关工委、省国土厅等7个地方和单位将开展巡查试点工作。
各试点地方和单位党委(党组)将组建巡查组,市级重点巡查所属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县市主要巡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市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省直机关工委主要巡查省直单位处级干部,省国土厅主要巡查本系统下属单位党组及班子成员。
巡查期间,各试点地方和单位巡查组将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专项巡查,着力发现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抓作风建设、选人用人和民主集中制等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化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组织纪律的检查。通过巡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的建设。
(作者:徐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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