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评论员
人民群众是改革的主体力量,领导干部则是主体力量中的主心骨和定星盘。在奋力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湖北实践中,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强化“三个担当”,坚定必胜信心。
首先,要担当主体责任。主体责任既是历史责任、职责所系,也是法定责任、政治责任。担当全面深化改革主体责任尤为重要和紧迫,尤显光荣和神圣。要担好把握方向之责。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站在全局和历史的高度,牢牢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正确方向和既定目标,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确定的战略重点、优先顺序、主攻方向及时间表、路线图来统筹推进,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让改革在正确的轨道上稳步有序推进。要担好组织领导之责。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坚定抓改革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坚持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动真碰硬,拿出更大决心冲破思想障碍、突破利益藩篱,为推进改革大业清障,真正使改革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要担好“自我革命”之责。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突破自我利益掣肘,下定决心改变“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法制化”的不良倾向。必须更换角色定式,推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践行“非禁即入”、“非必要不干预”的承诺。必须更换利益定式,从固守部门权利向服务群众和市场主体转变。
其次,要担当改革风险。没有风险就无所谓改革,不破风险就难有通途的开拓。站在历史发展的关键性节点上,各级领导干部作为引领全面深化改革的指挥员和主舵手,既要有勇于面对风险的思想准备,更要有善于突破风险的非凡智慧。要勇于面对改革风险。从酝酿到组织实施改革方案,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可避免地会面临噪音、杂音甚至反对声音,不可避免地会招致非议、明遵暗抗甚至各种形式的公开对抗。个别改革试验还可能面临失败的严峻风险。领导干部必须事先做好充分思想准备,要有“私罪不可有,公罪不可无”的政治勇气,敢于担难担险,矢志不渝推进改革。要善于化解改革风险。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以改革实绩、事业成败和民生改善为最高工作准则。要牢固坚持群众路线,视群众为最强有力的改革支持者,最大限度争取达成改革共识,形成改革合力,构建最广泛的改革统一战线,不断减少群众误解,着力破解改革风险,让各项改革举措在湖北落地生根、开花见效。
最后,要担当督办责任。一步实际行动胜过十打纲领。强调担当督办责任,就是要求各级党政主职必须以身作则,切实担当起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根的责任,确保改革取得实效。现实改革实践中,“不敢改”、“不愿改”、“改不动”、“改不起”等问题普遍存在,导致部分改革举措总是遇到“中梗阻”,难以通过“最后一公里”,人民群众的改革获得感不强。突破这些瓶颈,必须在找准主要矛盾的前提下,动真碰硬,强力督办,严格奖惩,打一场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战”、“持久战”。党政主职如何担当督办责任?一要身先士卒。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主要领导干部身先士卒、以身垂范在前冲锋陷阵,必然会极大地鼓舞士气,再难的改革任务也将“人心齐、泰山移”。二要创新方式。灵活综合运用第三方评估、社会评价、舆论引导等方式,形成改革外在压力与动力,群策群力汇聚监督力量。三要强力督办。深入调查研究,明确督办重点,落实责任分工,探索形成简便易行、行之有效的长效督办机制。四要严明奖惩。对于督办的改革事项,好的经验做法要肯定、表扬和推广,对督办中发现的问题,必须确保按时保质整改到位,对改革不力和整改不力的单位或责任人要坚决问责!
(作者: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