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首页 新闻 政务 评论 问政 舆情 社区 专题 视频 商业 健康 教育 汽车 房产 旅游 金融 手机报 手机荆楚网
微信
新闻频道 > 政务频道

湖北司法体制改革试点 入额法官检察官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

发布时间:2015-08-18 10:38:58来源:SRC-13

  荆楚网消息(见习记者 李思)8月17日,记者从湖北省委政法委获悉了关于湖北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相关情况。其中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法官检察官职业保障制度以及实行省以下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四项任务,是新一轮司法改革的重点,也是湖北省试点改革的主要内容。

  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谭先振表示,试点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强化司法人员的办案责任,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为了落实司法责任制,规定凡进入员额的法官检察官必须在一线办案,不能审者不判、判者不审。进一步完善院长、检察长、主审法官、合议庭、主任检察官的办案责任制,建立司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规定法官检察官对所办案件质量终身负责。

  谭先振介绍,湖北省作为第一批改革试点省份之一,在全省选择武汉、襄阳、黄石、恩施州法院检察院和各两个基层法院、检察院,共24个单位作为试点,开展先行先试工作。

  据悉,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首先将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分为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对法官检察官实行员额管理。谭先振指出,改革的目的是突出法官检察官的主体地位,改变法院检察院岗位混杂的问题,实现各就其位、各安其责,促进法官检察官的专业化和职业化,也为提高法官检察官待遇打下基础。

  在改革试点过程中,湖北省严格执行中央政策,按照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别占39%、46%和15%的比列确定员额数量,规定首次入额法官检察官不超过36%,还规定基层法院、检察院员额比例必须高于市州和省级院。为了确保入额的公平公正,规定所有法官、检察官,包括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参加统一考试考核,择优进入员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