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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查处两家刊载虚假新闻的媒体

发布时间:2015-10-08 05:40:49来源:SRC-13

  湖北日报讯 (记者文新)《武汉晚报》、《荆州晚报》因刊载虚假新闻受到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严肃查处。近日,该局向媒体通报了有关情况。

  某微博首发的虚假消息“李玉刚在台北出家了”在互联网传播后,去年12月2日,《武汉晚报》、《荆州晚报》予以转载。接到读者投诉后,今年1月,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责成《武汉晚报》、《荆州晚报》对相关稿件编发过程进行调查。经查,两报当班编辑未经核实,擅自编发网络信息,值班总编把关不严,导致虚假新闻刊发。核实后,两报分别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荆州晚报社对值班总编和责任编辑予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并给予经济处罚,将当班编辑调离编辑部采编岗位。武汉晚报社对有关编辑、值班主任、值班总编、总编辑予以通报批评,并给予经济处罚。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进一步核查后,于4月20日分别向两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两报予以警告并各处罚款1万元。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有关负责人说,《武汉晚报》、《荆州晚报》转载未经核实的互联网信息,导致出现虚假报道。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强调,虚假新闻和不实报道反映出一些新闻单位和新闻记者作风浮躁、制度虚置、管理松懈。各新闻单位要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要全面规范新闻记者采编行为,要求新闻记者必须坚持实地采访,多方求证,掌握真相,不得依靠单一信息来源采写新闻报道;要全面加强新闻稿件的审核把关,要求责任编辑必须逐一审核采访证据,对转载的新闻必须履行重新审核程序;要全面加强新闻采编人员管理,对采访不深入、编辑不认真、把关不严格、管理不到位导致虚假新闻的,要严格追究责任,严肃处理;要全面开展业务培训、岗位培训,教育广大新闻采编人员提高专业素养、增强法纪观念、遵守职业道德,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抵制虚假新闻。各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全面加强对虚假失实报道的监督管理,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编造虚假新闻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对相关媒体依法做出处罚,并要坚决吊销相关采编人员的新闻记者证,列入不良记录,5年内不得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终身不得从事新闻采编工作。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加大对我省媒体和驻鄂媒体刊发虚假失实报道的监督查处力度,一经发现,坚决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