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记者 傅文仁 唐小涛)1月18日,网友在东湖社区爆料,称湖北省工商局人事处在今年公务员遴选中不按遴选公告规定办事,准备录取的一名考生资格审查前后身份不相符,希望公开调查作出一个合理、让人信服的解释。19日,湖北省工商局回应称,该考生报考和录取条件符合规定,不存在网贴反映的问题。
网贴称,当事人2013年9月通过公务员考试到洪湖市工商局,2014年12月调到咸宁市工商局。按照2015年湖北省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的报名范围和条件规定,网贴质疑当事人不符合“由下级机关(洪湖市工商局)转任本级机关(咸宁市工商局)的,须在本级机关(咸宁市工商局)工作2年以上”的规定。
湖北省工商局人事处回应称,当事人系咸宁市温泉开发区分局经济检查大队工作人员,不存在由下级机关转任本级机关。网贴反映当事人公示单位为“咸宁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分局科员”,系当事人在网上误填报考信息。
经查,2015年2月,当事人作为温泉开发区分局经检大队工作人员,被组织安排参与温泉开发区分局和咸宁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分局联合查处一起重大传销案件,但其行政关系、工资关系和党组织关系仍在温泉开发区分局。
针对该事件,咸宁市工商局还专门提供了温泉开发区分局在职干部职工2015年1月和6月工资表,当事人均为温泉开发区分局在职人员领取工资。
2015年11月5日上午,湖北省人事处派出工作人员携带全部入围资格复审人员资料,到省委组织部参加了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组织的集中资格复审会议,根据咸宁市工商局提供的复审资料,一致认为当事人属于咸宁市工商局温泉开发区分局工作人员。经资格复审,当事人符合公开遴选报名资格要求。
(作者:余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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