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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静在全省法院院长会上强调:为“五个湖北”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发布时间:2016-02-20 04:34:05来源:SRC-13

    湖北日报讯 (记者杨康、通讯员程勇、梁学东)18日,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静表示,2015年,全省法院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全力保障发展大局,彰显司法担当,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下一步,全省法院要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要坚决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完善刑事审判工作机制,树立科学刑事司法理念,增强证据裁判意识,完善大要案审判工作机制,积极促进社会治理创新。

    李静指出,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全省法院要增强服务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保障“五个湖北”建设。要着力服务于保障经济发展,依法促进结构调整,服务保障创新发展,依法规范金融秩序;要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认真审理民生案件,妥善化解行政纠纷,深化诉讼服务工作,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要全面提升执行工作水平,制定完善审查受理、财产查控、网络拍卖、执行款物管理环节的工作流程和标准。

    李静强调,全省法院要全面深化中央司改试点,积极推进审判机制改革,以信息化助推法院工作现代化。要增强从严治院意识,着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坚持重心下移,帮助基层法院解决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基建债务负担较重、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法官断层严重等问题。

    会议还邀请了5名省人大代表和2名省政协委员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