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通讯员陈苒)15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鸣率立法调研组,就《湖北省价格条例(草案)》立法,到省物价局进行调研。
在听取物价部门、消费者代表、律师等对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后,王建鸣强调,价格立法要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通过立法引领价格改革和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二是要针对现实中存在的价格问题,进一步健全制度、加强监管;三是要充分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诉求,完善第三方机构参与定价听证的制度;四是要通过制度设计探索政府定价和价格监管职能分离的模式;五是要加快培育社会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各类市场主体在价格形成和价格监督中的作用。
(作者: 编辑:徐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