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32年前胡耀邦、胡锦涛、乔石等领导在湖北调研时交生活费的收据。
图为:中共五大会场(内景复原图)。
图为:上世纪八十年代纪检干部简朴的办公室(复原场景)。
图为:荣誉满墙。
图为:展厅一角。(本版图片由省纪委提供)
湖北日报讯 记者杨宏斌 通讯员金颂 宋乐静 实习生王云英
提要
穿越时光的隧道,重游历史的长河,聆听先辈的讲述,我省从严治党、正风肃纪的历程精彩地呈现在人们面前。5月31日,湖北省纪检监察历史陈列展建成并迎来第一批参观者。
300多张珍贵的历史照片、300多份珍贵的历史文献、两部正风肃纪影视“大片”、一部纪检监察“口述历史”……陈列展以我省纪检监察历史事件为主线,以时间为主轴,再现了我省纪检监察事业的发展变迁和探索实践。
中央纪委前身诞生在武汉
10名成员有2名湖北人
走进展厅,两张珍贵的老照片映入眼帘——位于武昌都府堤20号的中共五大会址和会议场景。
1927年4月27日至5月9日,中国共产党在武汉召开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第一次选举产生了党内维护和执行纪律的专门机关——中央监察委员会,这是党的历史上首次设立的纪律检查机构。大会通过的《组织问题议决案》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政治纪律”的概念。陈列展在我省首次展出了《组织问题议决案》的高仿复制件。
第一届中央监察委员会由10人组成,其中有2人是湖北人,分别是许白昊、蔡以忱。
许白昊是应城人,我党早期工人运动的领导人。1928年2月16日,他在上海酱园弄开会时,因叛徒告密被捕。后来就义于上海龙华监狱,时年39岁。
蔡以忱是黄陂人,曾参加毛泽东主持的秋收起义动员大会。1928年7月中旬,在湖南澧县准备举行暴动时被捕,不久就义,时年31岁。
第一届中央监察委员会10人中先后有8人英勇牺牲,1人失踪。
五大闭幕后不久,《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首次提出:“严格党的纪律是全体党员及全体党部最初的最重要的义务。”对此,专家认为,这是我党首次把纪律提高到党员和党组织的“最初的、最重要的”义务的高度。
在违纪处罚方面,五大党章首次规定了对党部实行警告、改组或举行总的重新登记(解散组织)三种处罚方式;对党员的违纪处罚,改变了以往只实行开除的做法,增加了警告、在党内公开的警告、临时取消党内工作、留党察看4种处罚方式。这为此后历次党章的制定和修改提供了历史经验和借鉴,在党的纪律建设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建国初期“打大老虎、小老虎”
时任来凤县县长贪污受贿2300多元被开除党籍
现在的反腐败斗争叫做“打老虎、拍苍蝇”,上世纪50年代则叫“打大老虎、小老虎”。陈列展显示,毛泽东同志在建国初期就最早提出“大老虎”“小老虎”一齐打,并指示“要注意打尽老虎,不要松劲”。
当时,贪污旧币1亿元以上的大贪污犯叫“大老虎”,1000万元以下的叫“小老虎”。1955年3月1日起发行的第二套人民币1元等于第一套人民币(旧币)1万元。
当时的一个典型案例是恩施来凤县县长常修利腐败蜕化案。常修利除官僚主义、铺张浪费外,贪污受贿2300多万元(旧币,相当于第二套人民币2300多元),并参与毒品贩卖。1952年4月,常修利被开除党籍。陈列展的一个液晶屏,展示了省纪委关于此案的批复和省人民监察委员会关于此案的处理笺。
上世纪50年代,管党治党是十分严格的。陈列展现场展出有中共湖北省监察委员会1957年3月15日发出的《党的纪律通报》第1期。其中第1条是《中共咸宁县监察委员会关于开除陈XX党籍的决定》。
陈XX,汉阳县人,时年28岁,1955年7月省委抽调干部下乡支援合作化运动时,被分配到咸宁县工作。陈XX有个人主义思想,怕困难、怕吃苦而不愿在农村工作,多次要求调回武汉市。同年9月,他逃回武汉市,12天未回工作岗位,影响极坏。因陈XX贪图享乐、怕困难的行为,已完全丧失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必要条件,中共咸宁县监察委员会决定开除其党籍。
平反文革冤假错案曾是纪委的重要工作
“天门县30万斤粮食盗窃集团案”原来是假案
经历文革十年动乱后,1978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恢复重建。1978年至1983年,集中开展平反“文化大革命”中冤假错案工作。全省各级纪委共复查历史遗留案件80060件,全部纠正和部分纠正33739件。
在陈列展展厅播出的“口述历史”电视访谈中,省纪委离退休老领导回忆了平反冤假错案工作。87岁的原省委纪委书记李海忠回忆,“当时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平反冤假错案。上访多,接访任务很重。”
83岁的省纪委机关党委原书记葛英臣回忆,“1981年省纪委成立信访处,领导叫我到信访处当处长,信访量很大,都是申诉冤假错案的。信访处五六个人天天信看不完。中午不休息,不能回去吃饭。”
葛英臣还回忆了一度轰动全省的“天门县30万斤粮食盗窃集团案”说,“省委叫我去查处,最后查下来是个假案。国家粮食根本没有被盗!后来,我们就决定平反。(时任)天门县委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好几个都受到处分。”
胡耀邦胡锦涛乔石下乡吃饭坚持交生活费
伙食标准是每人贰角整
展厅里,展示有人们所熟知的“毛泽东肯定红安干部下乡种试验田”“周恩来午饭和群众一起吃,四菜一汤”“邓小平执纪如山枪毙拿群众东西的副连长”“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诞生于红安”“政治纪律概念诞生于湖北”等史料。
在展厅里,记者看到4张32年前胡耀邦、胡锦涛、乔石等领导同志交生活费的收据。其中有三位领导同志交生活费的单独联,也有时任湖北省委书记关广富等人交生活费的合并联。收费日期是1984年4月8日,生活费金额是每人贰角整,并盖有“咸丰县黄金洞公社革命委员会财务专用章”。
据讲解员介绍,1984年4月,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中共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乔石、团中央书记处书记胡锦涛来我省恩施考察。陪同人员有时任省委书记关广富等。
4月8日上午,胡耀邦一行在咸丰县黄金洞公社调研,并在公社食堂吃午饭。吃过午饭,中央领导随行工作人员找到时任公社伙食团总务的罗幸然,说要按纪律规定交中央领导的生活费。罗幸然觉得,中央领导不辞劳苦来土家山寨视察,吃一顿再普通不过的农家饭,还要交生活费,这怎么行!他说什么也不肯收。
见说服不了他,工作人员便领着他上楼到三位领导休息间,当面向胡锦涛报告了交生活费情况。在耐心听取罗幸然的意见后,胡锦涛和蔼亲切地对他说:“中央领导同志到地方考察工作,一定要按当地生活标准交纳生活费。这是铁的纪律!你们是贫困山区、革命老区,更应该交。”
按照胡锦涛的要求,罗幸然收下3位领导的生活费,并开具了3张收据。罗幸然想,何不趁此机会留下几位领导的签名呢?于是,他在收据上写下了除名字以外的其他内容,名字让领导亲自写。看到这几张“别有用心”的收据,胡锦涛微笑着在三张收据上分别填上胡耀邦、乔石、胡锦涛三个名字。
“两个拳头捏成一个拳头”
省老领导丁凤英回忆省纪委与监察厅合署办公
新中国成立后的湖北省纪检监察机构历经了多次调整和变化。但不管机构如何变化,从严治党的根本方针和要求没有变,一个“严”字贯穿始终。
1987年12月,根据国务院通知精神,省政府重新设立省监察厅。现年77岁的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察厅原厅长郝国道回忆,重新设立的省监察厅非常重视对监察干部的严管。郝国道给全省监察干部写了一封信,强调不准请客送礼,严禁收基层同志送的土特产,还要求监察干部在外面出差吃饭要交伙食费。
“我当时写这封信的出发点,就是考虑到监察机关刚刚组建,要保持一方净土。”郝国道说。
1993年7月7日,省纪委、省监察厅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两种职能的体制。这是湖北纪检监察史上的一件大事。
“刚开始时,对合署办公,一些干部有思想障碍,一时转不过弯来。我们便想方设法做思想工作。”郝国道回忆。
72岁的原省委常委、省纪委原书记丁凤英说,合署办公的好处非常大。“合署之前,有时候一个案子两家扯,精力也花了,效果不好。合署了,两个拳头就捏成一个拳头,力量更集中一些。工作上就少了好多麻烦,更顺利了。”
“经过不断协调、磨合,渐渐地,一些同志的担心消除了。”郝国道说,“合署后监察厅的职能没有取消,人员也都得到了妥善安置。从某种意义上讲,行政监察职能这一块发挥的空间、施展的机会更多了。”
纪检、监察机构合署办公后,形成了新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的要求,不断完善反腐败三项工作格局,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湖北纪检监察事业迎来了崭新的发展时期。
十八大以来人民群众满意度节节攀升
查处“厅官”132人、县处级干部1524人
“陈列展中,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成就的展区让人眼前一亮。”参观者们都说。
陈列展显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力度空前:
层层落实“两个责任”,即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内生动力。截至2015年年底,全省共追究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1103人,党纪政纪处分787人。
深入推进“两覆盖”,即强化组织创新,推进巡视监督和派驻监督全覆盖,使党内监督不断强化。到目前,已实现对市州县和省属国有企业的巡视全覆盖,今年将实现对省直单位和省属高校的巡视全覆盖。省纪委派驻机构改革顺利实施,已组建44个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监督覆盖105家单位,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基本实现全覆盖。
创新实施“两为主”,即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强化制度创新,对下领导“指挥棒”越抓越实。
这些创新举措,使我省全面从严治党的面貌焕然一新。陈列展的一幅幅图表展现了十八大以来一组组亮眼的数字:
截至2015年年底,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951个,处理1910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628人;
截至2015年年底,全省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查办案件各项数据大幅提升。共立案35982件(次),处分34251人,查处市厅级干部132人、县处级干部1524人、乡科级干部6626人……
我省从2011年开始,通过省统计局民意调查中心开展全省党风廉政建设民意调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信心度节节攀升。2015年对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满意度上升至85.5%,比十八大前高出29个百分点,对反腐败的信心度上升至91.45%,比十八大前高出19.6个百分点。
(作者: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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