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 杨宏斌 通讯员 张四平 叶志强 肖柏胜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门对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作出了处分规定。8月中旬,省纪委公开通报了9起基层违反群众纪律典型案例,要求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要求各级党组织加大对基层违反群众纪律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力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基层群众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问题从严查处、及时曝光,把纪律的震慑传导到基层。
现公布其中部分典型案例。
大冶一社区干部伪造材料帮子女违规领取住房补贴
大冶市金湖街道办事处五里堤社区党支部原书记、居委会原主任冯声义在落实住房补贴政策中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等问题。2012年至2015年,冯声义利用协助政府负责审核辖区居民申请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租赁补贴的工作便利,伪造其子女冯某思、冯某两人住房条件等材料向有关部门申请住房保障,致使其子女于2012年至2016年3月违规领取住房补贴19981.80元。同时还存在以其妻名义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经济适用房申购资格,购买经济适用房一套;指使他人向组织提供其子女虚假住房情况,对抗组织审查等问题。冯声义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丹江口一社区干部在服务大厅对群众态度恶劣
丹江口市大坝办事处跃进门社区党总支委员、居委会副主任张杰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问题。2016年4月20日上午,张杰在社区党员群众服务大厅接待居民邹某办理有关事项过程中,态度生硬、方法简单,与邹某发生口角争执进而相互谩骂、撕扯互殴,导致邹某失足摔倒左腿受伤,造成不良影响。张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南漳一村干部骗取村民19本林权证克扣“补贴款”
南漳县薛坪镇八里川村原妇女主任周华荣骗取村民林权证、克扣“补贴款”问题。2013年9月至12月,周华荣以政府发放林业补贴为名,从八里川村17户村民手中骗取19本林权证及户口本、私章,以村民名义与宋某某签订《山林流转协议书》并办理过户手续,获得转让费共计89712元。之后周华荣按每亩55元支付给17户村民46992元补贴款,从中扣留42720元。2015年1月,因群众上访要求返还林权证,周华荣将获利款23775元退给该村党支部书记秦明康(已另案处理)。周华荣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长阳一村干部在落实危房改造政策中侵犯群众知情权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资丘镇西阳坡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徐永学在落实危房改造政策中侵犯群众知情权、有失公平问题。2015年,徐永学在落实西阳坡村危房改造政策过程中,既不组织召开村组干部会讨论、村民代表会评议,也不向群众公开公示,导致不符合条件的农户享受国家危房改造政策,造成不良影响。徐永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宣恩二村干部违规收取58户居民“入户费”17万余元
宣恩县沙道沟镇响龙村党支部原书记李桂发等违规收取居民“入户费”问题。2011年至2014年,李桂发伙同时任村委会主任张秀等人违规收取58户居民“入户费”共计173000元,李桂发、张秀分别在其中列支个人费用6250元、6300元。李桂发、张秀(2009年因违反财经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4年任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追缴违纪资金。
仙桃王桥村18万余元征地补偿款滞留近两年
仙桃市陈场镇王桥村滞留征地补偿款问题。2013年4月至5月,王桥村分二次领取陈场镇工商分局征地补偿款共计182500元,一直滞留在个人手中,直到2015年3月才将此款发放给农户,致使群众多次上访。王桥村党支部书记王建山、村会计谢高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作者: 编辑:唐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