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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推进行政审批3.0改革 各区单设“行政审批局”年底前运行

发布时间:2016-08-24 07:24:45来源:SRC-196

武汉晚报讯 昨日,市政府第185次常务会议研究行政审批3.0改革工作等。会上原则通过《关于开展区级综合行政审批改革的意见》并提出,各区都要单独设置区行政审批局,挂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牌子,启用区级统一的行政审批专用章,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洪山区、东西湖区、新洲区、黄陂区行政审批局9月底前正式挂牌运行,其他各区行政审批局12月底前正式挂牌运行。

去年6月,东湖高新区、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先行先试开展了行政审批3.0改革。今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全市推广开发区行政审批3.0改革。本月,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对全面推进区级综合行政审批改革也提出要求。

我市行政审批3.0改革提出4个方面任务:统一实行审批职责全集中、审批事项全集中、审批环节全集中;厘清部门职责边界,在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上、在工作协同上,确保行政审批部门与行政主管部门之间职责关系顺畅、责任边界清晰;创新审批服务方式,再造审批流程、开展帮办服务、推行网上审批;规范审批权力运行,实行标准化管理、加强中介服务监管、强化权力运行监督。(蒋太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