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通讯员蔡高兰)12月25日至27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鸣率立法调研组赴住建部、国家工商总局,分别就《湖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开展立法调研。住建部、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负责同志就两件法规草案修改过程中的重难点问题,与调研组进行了认真交流和深入探讨,并提出重要指导意见和修改建议。
王建鸣指出,风景名胜区条例草案的修改要遵循上位法的要求,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机制,明晰相关部门职责,要处理好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和利用的关系。
王建鸣强调,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工作,应当坚持问题导向,科学合理地规范经营者义务和消费者权利,增强条例的可操作性;要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作者: 编辑:吴康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