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杨麟、通讯员万强)据省民政厅截至11日统计,1月3日以来,我省遭受持续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十堰、宜昌、襄阳、荆州、荆门、孝感、黄冈、恩施、随州、天门等10市(州、直管市)47县(市、区)75.91万人受灾,因灾死亡1人,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904人,因灾倒塌房屋463间,不同程度损坏房屋1424间,直接经济损失13.3亿元。
针对严峻灾情,省民政厅10日下发《关于切实做好近期因灾倒损居民住房救助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做好前期我省大范围雨雪低温冰冻灾害因灾倒损居民住房救助工作,并积极应对2018年春节前可能出现的低温雨雪过程。
通知指出,各地要及时解决受灾群众临时安全住房,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过渡期生活,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趋势,做好应对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预案,加大雨雪冰冻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普及,提高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组织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对积雪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住房、种养大棚等灾害风险隐患点要组织人员清理、加固,及时转移安置受灾害威胁的群众,最大限度减轻灾害风险。
各地要及时组织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切实做好因灾倒损房群众过渡期救助工作。县级民政部门要及时组织力量核实近期倒损房屋情况,建立台账,科学制定恢复重建方案,多渠道筹措重建资金,争取早日实现恢复重建。对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无房居住的因灾倒损住房群众要通过投亲靠友等方式安排临时住所;对无法投亲靠友安排的受灾群众,要在村(居)委员会、农村福利院等场所为其提供临时住所,并加强集中安置点的管理,确保受灾群众居住安全。各市(州)民政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重点检查重灾县(市、区)、重灾乡镇倒房重建进度和倒房重建救灾政策落实情况,督促2018年6月底前完成重建。
鉴于近期我省低温雨雪天气过程结束,灾情趋于稳定,根据《湖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省减灾委办公室于1月11日12时终止省级救灾预警响应。
(作者:唐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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