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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湖北人,这42项公证“最多跑一次”(附清单)

发布时间:2018-07-07 11:12:04来源: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记者江卉、通讯员顾丹、实习生赵子萱)“具备受理条件的,一律即时受理;具备出证条件的,一律快速签发快速出证”,决不让办事群众跑回头路、冤枉路。7月6日,省司法厅印发《湖北省司法厅开展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推出多项便民利民措施,同时公布42类公证事项“最多跑一次”服务清单。

建立一次性告知制和首问负责制,让办证群众少跑冤枉路。省公证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最先接待当事人公证申请或咨询的工作人员,要主动告知自己的姓名及职务,及时受理或一次性告知办证所需材料,全权负责为当事人办理或引导当事人办理公证业务,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办理或转交他人办理。”

推广“互联网+公证”,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我省将推动具备网上申办条件的公证事项由线下向线上转移,逐步推广网上公证申办平台。

《实施方案》明确,有条件的公证机构可开通微信城市服务、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在线公证服务方式,实现网上咨询、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缴费整个在线申办公证的流程。探索电子公证书、在线电子证据保全保管、债权文书网上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执行证书在线推送立案等技术,通过线上线下服务,多措并举为广大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公证法律服务。

在与湖北省民政厅建立婚姻登记信息资源共享机制等基础上,省公证行业还将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所在地公安、法院、工商等部门的配合协作,建立完善公证服务查询系统,为办理公证业务提供有效的信息核实手段。

公证事项“限时办结”。针对公证事项办理时效问题,《实施方案》明确,实行限时办结制。要求全省各公证机构根据公证事项审查核实难易程度、信息化共享条件、人员配备情况、地域特点等因素,明确不同类别公证业务能够做到的最快办结时限,并向社会公开作出承诺。根据当事人需要,经协商一致,可提供邮寄、快递等方式发送公证书。

为最大限度减轻群众的证明负担,今后,我省公证行业还将实行证明材料清单制,依法依规全面清理不合法、不合理的证明。

我省将为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建立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办理,为困难群体、特殊人群提供公证法律援助。我省公证行业还将积极探索逐步推广代查证明、代拟文书、代办认证等延伸服务,保障“最多跑一次”落实到位。

附:湖北省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清单

1.出生公证

2.驾驶证公证

3.无犯罪记录公证

4.学历公证

5.学位公证

6.毕业证公证

7.成绩单公证

8.出生医学证明公证

9.身份证公证

10.亲属关系公证

11.户口本公证

12.常住人口信息表公证

13.护照公证

14.结婚证公证

15.离婚证公证

16.(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公证

17.在读(学)证明公证

18.在职证明公证

19.(工资)收入证明公证

20.接种证明公证

21.民事判决书公证

22.民事调解书公证

23.会考证公证

24.四(六)级证书公证

2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公证

26.职业资格证书公证

27.专业等级证书公证

28.房屋所有权证公证

29.机动车登记证书公证

30.体检表公证

31.健康证公证

32.营业执照正(副)本公证

3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公证

34.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公证

35.企业章程公证

36.行业许可证公证

37.国籍公证

38.住所地(居住地)公证

39.生存公证

40.死亡公证

41.曾用名公证

42.存款证明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