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杜忠华、袁梦雪)说好的装修完毕结清全部钱款,可完工后却因质量达不到要求被业主扣除部分款项。男子一气之下,撬开业主家的防盗门,将粉刷的墙壁、房顶毁坏。4月14日,该男子因损毁他人财物被警方处以行拘10日的处罚。
4月14日11时许,襄阳东津公安分局六两河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人撬开房门将家里的墙面、房顶毁坏了。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置。
经调查, 2018 年10 月,襄州区男子靳某经朋友介绍,承包了东津世纪城业主张某家的墙面粉刷工程,当时双方口头约定,第一遍灰挂完付2000元工程款,工程完毕结清全部款项。2019年2月,所有工程全部完工。张某验收时发现墙壁和房顶粉刷的不够平整,结账时扣了2200元的装修款。靳某坚持自己的粉刷没有质量问题,多次要求张某归还扣除款项,但都遭到拒绝。
4月12日下午2时许,靳某再次给张某打电话讨要剩余款项,张某还以“晚一点再给”拖延,双方在电话中发生了争吵。靳某一气之下就对张某说:“算了,钱我不要了,一会过去把墙面给铲了。”说完后,就带着工具来到张某家,将防盗门上的锁芯破坏进入室内,用铁铲把之前粉刷的一、二楼所有墙面、房顶毁坏。14日上午,张某回家查看,房间的景象让他目不忍视,便连忙报警。
民警遂将靳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询问,其对毁坏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民警决定对靳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