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谷公宣、罗珊珊)5月7日15时,谷城县公安局交警三中队民警在庙盛路执勤时,查获一辆黑色奥迪越野车,车内弥漫酒气,驾驶员卢某进行酒精呼吸测试后其结果为24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民警当场查获套牌车。通讯员供图
在调查过程中,民警又发现卢某驾驶的这辆奥迪车越野车悬挂的车牌号显示为雪佛兰小型客车。面对民警的质疑,卢某交代,这辆奥迪车是他从一个朋友那借的,不知道是一辆套牌车。

民警当场开具强制措施凭证依法扣留车辆。通讯员供图
经过调查后,民警当场开具强制措施凭证依法扣留车辆,并对卢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和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7000元、驾驶证扣24分的处罚。
交警提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广大驾驶员在借车时,一定要核查所借车辆手续是否合法,车辆状态是否正常;车主应注意借车人有无驾证,是否具备驾车条件,避免无证驾驶、驾驶问题车辆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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