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罗寅娥、饶明)5月21日,枣阳市太平镇居民郑某去邻村菜地里偷摘了一把价值十几元的蔬菜,被菜园主人发现后报警。民警出警后发现郑某曾有多次盗窃行为,遂依法将郑某刑事拘留。
2019年5月21日,枣阳市公安局太平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家菜园的菜被人偷走,偷盗者郑某曾有多次偷盗行为。民警赶到后,在郑某家中找到了被盗走的蔬菜,价值十余元。郑某理直气壮地说:“就这么几根菜叶,你们也要定我的罪吗?”民警当即给郑某普法:“屡次小偷小摸也会构成犯罪!”
调查发现,2018年4月,郑某因涉嫌盗窃被行政拘留一日。2018年12月,郑某又盗走邻村居民种植的四棵树,被行政拘留五日。加上这次郑某的盗窃行为,已满足两年内三次盗窃的事实,已经符合了多次盗窃的特征,虽然盗窃数额不大,郑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多次盗窃,仍会因盗窃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郑某已被枣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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