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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交警开展“拆蓬”行动 助力城市形象提升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03日14:53 来源: 荆楚网

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陈德顺、邓丽)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改善城区交通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5月下旬开始,南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全力开展城区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加装雨篷车篷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南漳警方共拆除、收缴雨蓬车篷6000余套,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加装雨篷车篷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大队每天从一线中队和机关科室抽调24名民警、辅警与24名城管队员、20交通局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整治专班,按照“分片包保制度”,分成4个整治小组,由大队班子成员带队开展行动,实行统一组织、统一安排、统一行动。各小组灵活作战,在城区主干道路和摩托车、电动车出行率较高背街小巷,采取设卡检查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形成立体化打击态势。

行动中,专班人员每天坚持开展整治不少于8个小时,形成了大员上路、重拳整治的高压态势。期间,各小组还结合行动开展以来的情况变化,适时调整整治点位和重点,在集贸市场、住宅小区、中小学校、幼儿园、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等外部停车场进行蹲点检查,确保非法加装雨蓬车篷的车辆“无处藏身”。

大队结合“六进”宣传工作,联合城关镇各社区(村)网格员和交通管理劝导员,深入街道、社区、学校、商铺进行面对面宣传教育,发放《致全县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的一封信》3万余份,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LED显示屏和“南漳交警”微信、微博平台、“南漳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整治行动公告,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和意义,引导市民了解其危害,提高群众的法律认识,自觉拆除安装的雨篷车篷。同时,联合市场监督部门销售、维修摩托车、电动车门店,对经营店主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宣讲,要求禁止为消费者提供加装雨篷车篷服务。

按照“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将理性、平和、文明、公正的执法理念贯穿整治工作始终,对当事人首先进行耐心细致地说服教育,要求自觉拆除非法加装的伞蓬,对伤残、老弱、妇女等群体,做好政策法规的解释宣讲,给这些弱势群众改正的适当缓冲时间,并对快递和蔬菜运输从业人员给予一定的缓冲整改时间,对于拒不配合的,一律强制拆除,对于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一律严惩,绝不偏袒包庇,重拳整治与温情执法相结合的方式,赢得了车主、市民的理解、支持和肯定。

【责任编辑:周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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