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刘少东、邹明宇)7月12日,南漳县公安局、南漳县供电公司举行“夏季反窃电”联合行动启动仪式,拉开夏季“反窃电”专项行动序幕,严厉打击窃电违法犯罪行为。
活动现场。(通讯员 供图)
据了解,窃电是指盗窃国家电能的行为,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绕越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用电、故意损坏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等行为均视为窃电行为,非法窃电将面临高额风险,将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情节严重者将获刑。
南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内保科负责人张鹏介绍,对查证属实的窃电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日前,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客户窃电征信信息报送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将依托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体系平台,把窃电客户失信信息纳入社会征信体系。以后有窃电不良信用信息的企业或个人,将在信用评级、贷款、就职等活动中受到影响,此次专项行动将一直持续到9月底。
国网南漳县供电公司营销部(客服中心)主任杨斌说,在窃电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私拉乱接,以及不合格的供电线路和设施,这将给人民群众造成触电的人身安全隐患,所以他们这次联手公安部门开展打击窃电犯罪行为,将确保国家财产不受侵犯,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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