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陈德顺、杨峰)向媒人追索彩礼不成,南漳男子周某威胁“两天不给钱就捅你”。8月3日,周某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
当日上午9时20分许,南漳县公安局东巩派出所接到辖区村民许某报警,称同组村民周某拿刀要杀他,感到很害怕。接警后,东巩派出所民警当即出警开展调查处置工作。
原来,2018年8月,许某给周某儿子介绍对象后,没多久周某儿子便与对方订婚,周某交给许某彩礼12000元,并委托其将钱转交给女方母亲。随后,周某如数进行了转交。2018年12月,周某儿子与女子在南漳县民政局登记结婚。2019年8月2日晚22时许,周某来到许某家中,以女子有精神病为由,要求许某退还彩礼,许某让周某找女子母亲索要。两人一番争执后,周某对许某耍狠说:“两天内不给钱,就拿刀捅你。”由于害怕出事,次日上午,许某选择报警。
为防止矛盾激化,酿成悲剧,民警及时找到许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向其反复宣读法律政策。随后,警方会同村干部将双方召集到一起指明解决问题的途径,告知周某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彩礼纠纷。但周某态度蛮横,再次对许某语言威胁说:“我就要找许某要钱,不给钱就拿刀杀了他……”为控制周某的鲁莽行为,保护许某的人身安全,民警将周传唤到派出所接受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周某的行为已构成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违法,公安机关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五日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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