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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州城管办结2020年全市首起“门前三保”案件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21日18:55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荆楚网客户端一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曾祥玉、吴佩佩、徐星)1月9日,位于襄州区润河路的某汽修店因不履行“门前三保”责任制管理规定,在考核中不达标,接受了该区城管部门开出的2000元行政处罚。

据悉,该汽修店虽与襄州区张湾街道办事处签订了《襄阳市“门前三保”责任书》,但并未履行日常管理责任。在2019年7月22日、7月25日、7月30日、8月1日、8月2日等多次“门前三保”巡查中,该汽修店考核不达标,三保区内经常出现出店经营、门前乱堆乱放、乱贴乱画、泼洒脏水、地面油污、车辆乱停放等市容乱象。督导员多次教育劝告,该店仍屡教不改。8月2日,张湾办事处给予该汽修店黄牌警告并下达《“门前三保”督导通知书》,限定其在五个工作日内整改到位。8月5日至8月9日督导员巡查发现该汽修店均未整改到位。8月12日督导员复查发现该汽修店逾期仍未按《“门前三保”督导通知书》要求整改,遂移交至襄州区城管局。

襄州区城管局执法人员立即进行立案调查,现场取证,认定该店违反了《襄阳市市区“门前三保”责任制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襄阳市市区“门前三保”责任制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其作出了处罚决定。去年8月30日,襄州区城管局执法人员对其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该店责任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9月10日,城管执法人员对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一开始表示不理解不配合,经执法人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普法宣传解释后,终于于2020年1月9日将罚款全额上缴到指定的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2020年是襄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冲刺年,城管部门将继续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严管重罚力度。在此,也呼吁广大门店商户严格遵守“门前三保”责任制管理规定,自觉维护和保持市容环境卫生,为文明创建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责任编辑:雷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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