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王晨、韩朝阳)“犯罪嫌疑人马某某,我们是枣阳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依法对你进行讯问。因目前仍属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为确保安全,现通过远程视频提审系统对你进行讯问,并由两名人民监督员同志对本次提审活动进行监督,你是否能听清上述情况?”“检察官同志,我可以听清!” 4月14日下午,枣阳市人民检察院主动邀请杨健、杜小丽两名人民监督员就一起合同诈骗案件的远程提审活动进行监督。
远程提审现场。通讯员供图
讯问前,案件承办检察官将阅卷后发现的一些疑点与问题及时总结为讯问提纲,并在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下向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整个远程提审活动秩序井然、全程依法依规进行,充分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益。
检察机关在疫情防控期间丝毫没有放松办案要求,通过远程提审系统对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了详细的讯问,确保犯罪嫌疑人的辩解能够充分、清楚地表达,按照《刑诉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
“检察机关能够根据疫情期间的特殊情况,采取信息化办案模式‘隔空’讯问,以高科技来服务办案,呼应了检察机关始终强调的‘智慧检务’工作模式,在这种模式下的讯问活动以全程录音录像的形式来确保整个过程依法有序,无论是大案疑案还是小案易案,通过远程提审均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案件承办检察官获取到对审查案件具有帮助的辩解材料,我相信装备了高科技的检察机关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期间势必能够更好发挥打击犯罪、稳定秩序、为民服务的职责使命!”人民监督员杨健、杜小丽在参与此次远程提审活动后对检察机关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办案活动表达了赞同。
据悉,枣阳市检察院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能够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提前调试远程视频提审系统,及时同枣阳市看守所等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就保障在押人员安全、有序参与远程提审活动形成工作方案,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依法充分保障了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