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张红霞、王晨曦)4月17日,枣阳市检察院联合多个部门共同出台了《枣阳市关于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实施从业限制制度的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据枣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乔富粤介绍,该工作办法就从业限制制度的含义、适用行业、适用对象、适用行为以及信息库的建立、强制报告制度、查询方式、执行机制、监督管理等都做了具体的规定。
据介绍,该办法设置了强制报告制度,范围涵盖整个枣阳市所有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行业,这些行业单位在招录人员时,应要求招录人员提供入职承诺书,对其是否存在性侵的违法犯罪前科进行如实报告,用人单位并负有审核和筛查的责任和义务。
“为了提升查询的效率,《办法》中明确了查询方式,由枣阳市检察院与枣阳市公安局联合对全市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用人单位分批次开展查询。同时,将在5月初开展首次首批查询,首批查询对象即为枣阳市私立学校及培训机构中教职人员。”未成年人检察官张红霞详细介绍了《办法》和下一步规划。
“枣阳检察院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方面大胆探索、积极创新,很多工作都走在前列,工作也越来也细致,《办法》的出台是预防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一项重要举措。”枣阳市人大代表赵开锋竖起了大拇指,为这个做法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