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周艳)11月24日上午,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用时半个小时,在社区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现场见证下,快速执结一起因相邻关系引起的排除妨害纠纷案件,依法强制拆除在单元楼公共区域搭建的建筑物。
案情回顾:王某与赵某系樊城区某家属院一楼左右相邻房屋的邻居。2020年1月,赵某占用家门口公共区域的过道,搭建的封闭建筑物距离王某的家门仅有90cm,导致王某通行困难。双方多次协商无果,王某诉至法院,要求赵某拆除搭建的建筑物。樊城法院依法审理后,支持了王某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赵某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考虑到双方系邻居,多次打电话、上门宣讲,释明相关法律政策,要求赵某主动履行生效判决,但赵某拒不履行。
11月24日上午8点30分,在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红文的指挥下,执行干警集结出发。9点,干警进入执行现场。赵某及其亲属百般阻扰、情绪激动,为了快速有效执行,避免激化矛盾,执行干警将阻扰的赵某及其母亲带离执行现场。9点11分,拆除活动正式开始。9点35分,拆除活动结束。9点40分,执行干警离开执行现场。拆除活动结束,执行干警回到法院执行局,开始第二执行现场的工作。
经过执行干警耐心地释法理、道情理,赵某认识到了其阻碍执行的错误,出具了保证书,并主动缴纳了案件执行费和强制拆除所产生的费用。
此次执行行动彰显了法律的威严和硬核执行力量,有力震慑了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人员。该案最终顺利执行完毕,疏通的不仅仅是公共区域的通道,更是当事人的心结,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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