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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劳动者权益,樊城法院现场兑付190余万元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7日12:27 来源: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吴习)为进一步夯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始终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于具体工作各个方面,12月13日上午,樊城法院开展案款现场兑付活动,46名职工领到了期盼已久的经济补偿金共计191.67万元。

今年,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受理了涉及46名职工的劳动争议纠纷系列案,46名原告系某公司的职工,因不服劳动仲裁部门的劳动仲裁裁决书,向法院提起诉讼。

综合审判庭庭长蔡永红,法官赵运国、唐京霞了解案情后,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做了大量沟通工作,但原被告双方各执己见,对劳动关系的认定与经济补偿金的给付存在重大分歧,调解无果。在此情况下,三位法官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办案原则,妥善审理,依法判决支持46名原告的诉讼请求。

判决后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一审判决生效后,某公司积极与承办法官沟通,表示愿意履行一审判决,依法支付46名职工经济补偿金。

活动全程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46名当事人逐一进行扫码测温、出示健康码后进入会场。上午九点,兑付活动开始。法官、书记员现场与当事人核对案款、账号等信息,确认无误后通过发放支票的形式兑付钱款。

领到了补偿金的职工小杨激动地说:“感谢樊城法院,感谢法官们执法如山,依法判决,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让我们这么快就领到了钱。”

蔡永红庭长表示:这起劳动争议系列案,涉及46名劳动者的切身权益。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及时依法判决是对双方最好的选择,既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为相关企业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促使其在经营管理中坚持依法办事,遵守社会公德,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

【责任编辑:刘雪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