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胡辰昱)7月1日,襄阳东津公安抓获一名涉嫌诈骗48万元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
2022年3月22日,东津派出所接辖区居民朱某(女)报称被诈骗48万元,民警迅速展开调查取证。原来,在2019年11月,朱某在喜欢的抖音网红评论区留言。令她没有想到的是,该“网红”竟与她进行了私聊,并互相加上了微信好友。随后,“网红”每日向朱某分享生活中的点滴,豪车、豪宅、环球旅游、公司总裁,并向朱某提出交往的请求,喜欢的网红竟成为网恋对象,朱某沉溺其中,殊不知,这正是一场噩梦的开始。
2019年12月,“网红”以公司资金需要周转为由,向朱某提出借款2000元。陷入“甜蜜陷阱”的朱某毫不犹豫便爽快答应,而“网红”也按约定于两天内将钱还给朱某,并为其网购了化妆品当作感谢,进一步获得了朱某的信任。随后,“网红”先后以买车、买房、资金周转等多种理由向朱某“借钱”,每次都是数千至上万元不等,朱某也都爽快地答应,可借出去的钱就如同泼出去的水。朱某逐渐察觉到不对劲,找到对方对质,对方拿出伪造的转帐记录欺骗朱某已经还钱,或拿出上海汤臣一品的别墅“房产证”声称因为买房手头没有闲钱,而房屋所有权人栏,赫然写着朱某的名字。因此,朱某迟迟没有报警,两年多以来,共向对方汇款74次,累计金额高达48万余元才幡然醒悟。
接警后,民警高度重视,立即开展侦察研判,翻阅了二人两年多的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抽丝剥茧,终于在一段聊天视频中发现有效信息,通过技术手段锁定了嫌疑人的所在地及身份信息,并成功将其抓获。原来,嫌疑人刘某某只是一个普通的工厂工人,因沉迷赌博导致家庭条件困难,在网络上看见朱某的留言后便心生歹念,换上与抖音网红相同的头像以及网名,实施诈骗。
目前,刘某某已被东津派出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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