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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城管联合公安举办整治“十小”不文明行为培训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08日10:02 来源: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张丽)为全力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贯彻襄阳市文明办《关于开展向不文明行为宣战——“十小”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切实纠正不文明陋习,弘扬新风尚。7月4日下午,襄阳城管联合公安举办整治“十小”不文明行为培训推进会,襄阳市城管委和市公安局创文及宣传人员,各城区(开发区)城管执法局(综合执法局)分管“十小”不文明行为整治工作的领导,城管系统联合整治各小组长和联络员以及公安系统联合整治各小组长和联络员参加培训推进会。

城管部门和公安部门成立联合整治“十小”不文明行为整治组,城管部门以街道综合执法中心为主,整合襄阳市、区两级城管部门创文包保人员,按照包保区域划分到各联合整治小组。公安部门以街镇为基本单元,组建联合整治组,整治组组成人员由市、区两级公安、城管部门及街道综合执法中心人员组成。联合整治组长由街道综合执法中心或城管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和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人员召集、实施整治、牵头突发事件处置上报等工作。联合整治工作强化点面管控的原则,以交通路口和农贸市场、学校、医院周边为重要点位,辖区内所有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区等其他场所以面为主。每周联合整治执法不少于2次,发现遛狗不牵绳、行人闯红灯、机动车不礼让行、非机动车逆行、机动车违停、“三车”乱停、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丢烟头、车窗抛物)、乱贴小广告的“十小”不文明行为,应主动劝导制止,对于拒不服从管理的,移交有管辖权的部门依法依规处置。襄阳市级部门每月召开一次联合会商工作会,区级部门每半月召开一次联合会商工作会,联合整治组每周召集相关单位人员召开工作会议。同时,联合整治督察组将通过线上线下全方位督察联合整治工作开展的情况,定期不定期联合对共同执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每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及时督导问题整改,每月对检查中发现的工作落实不及时、问题整改不到位、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制发联合督察通报。

襄阳市城管执法督察大队副大队长吕刚在培训推进会中表示,城管系统联合整治组人员要提升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十小”不文明行为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联合整治工作是结合湖北省委“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的具体举措,也是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具体抓手,更是贯彻新一届省委对襄阳发展要求的重要工作;联合整治组要整合磨合配合,全面提升街面“十小”不文明行为管控力度和水平。要深入学习公安部门深厚的文化底蕴,争做辖区环境的熟悉人、辖区群众的贴心人、辖区商户的守护人,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开展业务骨干大培训,培养3至5名会做群众工作、能应急处置的业务骨干;深入开展“十小”不文明行为联合整治,每周开展不少于两次的集中宣传整治,做到紧盯“十小”不文明行为整治,主动靠前一步管,开展“十小”不文明行为联合执法,展现联合整治的强大合力;注重方式方法和技巧,全面提升联合整治的社会效果。强化宣传劝导,经得起舆论考验,抓住小切口解决管理的大问题。强化组织领导,经得起时间考验,组长责任要突出要压实。强化检查考核,经得起实践的检验,定期通报人员到岗情况和整治工作效果,营造严抓严管浓厚氛围,全面提升城市文明形象。

【责任编辑:刘雪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