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郭良东、左煜)5月6日,《襄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房产税房产原值减除比例的公告》(襄财税发〔2021〕1号)对外发布,襄阳市“顶格”使用房产税原值减除比例,截至5月24日,全市已有2467户纳税人享受调整后的房产税优惠政策,少缴房产税1100万元。
据了解,我国现行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依照房地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级政府规定。襄阳市据此确定的减除比例为城市20%,县城区25%,建制镇、工矿区30%。
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获得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襄阳市采取“顶格”使用房产税原值减除比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房产税房产原值减除比例统一调整为30%,从而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实质性减轻企业负担。
政策出台后,襄阳市税务局迅速组织人员,采取后台批量修改和前台人工核实相结合的模式,在不打扰纳税人的情况下完成了全市房产税原值扣除比例调整工作,确保纳税人在一季度能及时享受房产税原值调整的税收优惠。
“2020年公司一年缴纳房产税770万,今年按照房产税原值减除比例由20%调至30%的优惠政策,只需缴纳680万,仅一项税种减负就达13.23%,减负还是十分明显的。”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曹会计收到优惠政策提醒短信后,十分惊喜。
由于本次政策出台时间晚于政策有效期,有部分纳税人在今年1、2月份仍按原扣除比例缴纳房产税,因此需要重新计算今年1、2月房产税应纳税额,并对多缴纳部分予以退还或更正申报。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逐户开展政策宣传,并及时送达退税办理通知书,确保一户不落地将这项优惠政策送到每一位纳税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