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陈本木 邢楚君)“近年来,疫情反复无常,市场行情不好,缓税政策的出台像是一针强心剂,为我们续上了发展动力。多亏了你们的指导,我们厂主动谋求绿色转型,升级技术设备,现在可以享受新的税惠政策,经济、环保都能取得更好的效应。”湖北谷城泰隆水泥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王茂说。
湖北谷城泰隆水泥有限公司是一家大型水泥制品企业,在2021年度创造约4亿元营业收入。近日该公司为其研发升级的“P.P32.5R” 型号水泥制品申请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享受政策不仅可以带来的“真金白银”税收优惠,更能够有效推动企业的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减排,提升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前期延缴税款为我们缓解了资金压力,让公司可以在产品升级上有更大投入!”据王茂介绍,2021年第四季度缓缴税费政策实施后,在谷城县税务局石花分局税务干部的宣传辅导下,该公司成功办理缓缴税费业务,缓缴金额达604.4万元,为公司驱动创新发展的赋强劲动能。
据了解,“P.P32.5R”水泥通过改进破碎、煅烧、搅拌等工艺,在确保产品质量达标的情况下,可以实现废渣、磷石膏等物质的回收再利用。在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中,废渣、磷石膏属于第二大类,其在水泥的原料占比中达到40%以上,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比例达70%。
对此,王茂算了一笔“税惠账”:“该产品在销量不出现大幅变动情况下,从4月起享受即征即退,预计每月能够实现11-13万元的退税减免。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对我们来讲是福利也是动力,推动了水泥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从缓缴税费到享受退税,税收政策“无缝衔接”激励企业改造升级,产生了绿色发展效应,企业享受税收政策支持锻造出“绿色”水泥,又扩大了经济产能效应,二者各美其美又相得益彰。
接下来,谷城县税务局将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提醒相关企业对资源综合利用的项目单独建账,确保购进—生产—销售全环节合规化运行,促进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健康化高效化落地执行,帮企业经营减负担,为绿水青山添新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