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刘丹 周新月)“‘首违不罚’政策非常人性化,给我们企业纠正的机会,让公司免于处罚,为税务部门这种柔性执法方式点赞!我承诺,公司日后一定积极按时履行纳税义务!”6月14日,接到税务干部发放的《“首违不罚”告知承诺书》,枣阳市腾鑫商贸有限公司法人习腾飞郑重地签下自己的名字。
据了解,习腾飞经营的公司,前段时间因为业务量上涨,公司又没有专职办税人员,习腾飞一时疏忽忘记今年3月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扣缴申报,随后就收到了国家税务总局枣阳市税务局下发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习腾飞表示,公司经营情况刚刚好转,担心受到税务行政处罚影响公司纳税信用等级。
经过税务干部查询之后,习腾飞所经营公司发生的这项违法行为,属于本年度首次发生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税收违法行为,可以适用“首违不罚”政策,税务部门对其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习腾飞悬着的心终于落地了,他说:“‘首违不罚’不仅给我们一次纠正的机会,税务干部还对我进行了教育引导,我学到很多税收法律法规,日后一定能更好地履行纳税义务。”
据了解,为深入推进税务柔性执法,枣阳市税务局深入落实两批14项“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对清单适用范围内的纳税人,做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后,以签订《“首违不罚”告知承诺书》的方式,告知违法事实及再次违反的法律后果,进行说理式教育。由此,不仅给纳税人自我纠错的机会,更提升了税务执法的精准度和精细度,得到纳税人“既有温度更有力度”的一致肯定。
除此之外,枣阳市税务局还借助“税收宣传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组织法治宣讲服务队,在办税服务厅、企业、商圈、税企微信群等,以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宣讲辅导等强化政策宣传,提升知晓度和覆盖面。4月至今,已宣传覆盖1000余纳税人。今年以来,枣阳市已有380余户纳税人适用“首违不罚”政策。
枣阳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深入落实“首违不罚”与“告知承诺”融合推进,不断完善市场主体容错纠错机制,以柔性执法的温度和力度,教育督促纳税人自觉守法,从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减轻负担、轻装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