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前准备中 。通讯员供图
庭前准备中 。通讯员供图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丁俐 张琦)11月13日上午,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三名法官,来到谷城县石花镇大峪桥社区,巡回审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
合议庭成员:周桂荣 杨晓波 陈淑娟 书记员:罗雨萌
吴某系谷城县石花镇彭家湾村人,经人介绍与石花镇大峪桥社区程某乙相识,两人于2017年11月结婚。婚后,两人于程某乙的父母以及大哥程某甲、大嫂倪某同住一栋楼。因为婚前缺乏了解,婚后缺乏信任,吴某与程某乙经常为琐事吵闹。2018年3月28日、29日,吴某因散布有损其大嫂倪某声誉的言论,引起倪某不满,遂与吴某发生争吵并撕扯,两人身体均受到不同程度伤害,住院数天。程某甲、程某乙参与了拉架。
出院后,吴某遂把倪某、程某甲、程某乙告上法庭,要求三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共计7641.3元。一审法院综合全案情况,对原告吴某主张的受伤损失认定为4352.16元,三被告承担60%,为2611.3元。拿到判决后,三被告均不服,向襄阳中院提起上诉。
考虑到婚姻家庭类纠纷在社区较为普遍,为了能让更多的居民接受法制教育,增强法治意识,襄阳中院的法官们选择在谷城县石花镇大峪桥社区居委会对此案进行巡回审理。
巡回审判。通讯员供图
当天,巡回审判车开进社区时,便吸引了不少居民的注意,许多居民纷纷驻足观看。法官们和书记员有条不紊地将庭审现场布置好,双方当事人就坐后,庭审正式开始。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有条不紊进行,充分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庭审结束后,襄阳中院法官结合本案实际情况,对旁听群众进行了法治宣传。通讯员供图
在社区巡回审理案件,能就近邀请社区群众旁听案件庭审,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公正,增强群众对司法的信赖。同时,对一些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较大的案件,通过说法言理、亲情感化,能逐步消除当事人之间的隔阂和对立情绪,促进矛盾纠纷妥善化解。这种“让法官多跑路,让群众少动腿”的做法,让当事人不出社区就能化解矛盾纠纷,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又增长了法律知识。
(作者: 编辑:卢静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