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刘超、马东平)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又重操旧业,短短一个月时间竟疯狂作案多达七起。近日,随州市曾都区检察院批准逮捕了一起盗窃案犯罪嫌疑人刘某。
经查,刘某因犯盗窃罪于2015年5月、2016年10月、2018年4月三次被判刑。今年6月,刘某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又重操旧业,短短一个月时间竟疯狂作案多达七起,在随州城区公共场所盗窃自行车1辆、电动车6辆,所盗车辆价值近1.5万元。
2018年6月份刑满释放后 刘某每天在随州城区四处游荡,寻找路边或店门口停放着未上轮胎锁的电动车,使用暴力手段打开转向锁后将车子推至人员稀少的地方,剪断电源线后并接上电源通电。随后将车子以一两百元的低廉价格卖给陌生路人。用同样的手法,他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就得手七次,这些被偷的车辆,未上锁或只锁了转向锁,未锁轮胎锁,极易被盗。
刘某在随州城区公共场所猖狂盗窃自行车、电动车辆,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性大,遂依法批准对其予以逮捕。
(作者: 编辑:张世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