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通讯员金鑫)近日,广水市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刘某等7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提起公诉。
经查:自2016年,被告人刘某伙同被告人李某某在襄阳樊城区杨湖村利用回收和购买白酒包装,雇请被告人伍某某、被告人韩某等人灌装低档白酒,假冒白云边、黄鹤楼、洋河、石花、古隆中等品牌白酒,并通过被告人赵某、被告人王某某、被告人李某等人将生产的伪劣白酒运输、销售至襄阳、随州等地。截止案发共销售伪劣产品金额达60余万元,库存伪劣产品金额达67余万元。
被告人刘某、李某某等7人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生产、销售伪劣白酒,危害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广水市检察院充分发挥在食品安全等领域的监督职能,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作者: 编辑:白菲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