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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城:“一句话”拆除300米排污管

发布时间:2018-11-10 15:52:47来源:荆楚网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陈明涛)11月8日一大早,湖北省宜城市流水镇黄冲村通向汉江的“母猪河”旁的一块地里挖掘机轰鸣,一根根水泥涵管正被从近一米的土里挖出来……这时正在现场的该市检察院检察官接到该镇稻虾养殖户王老板的电话,“没想到你们一句话还真管用,我明年的小龙虾看来有指望了!”

从土里挖出来的水泥涵管。通讯员供图

  11月初的一天,宜城市检察院民事行政部负责人陈明涛的办公室来了一名满面怒气的人,“听说你们也能管这事,今天你们如果不把这事处理好,我就到上级机关举报,还要向报纸、电视台反映......”经询问,这名姓王的老板是外地返乡创业人员,他投资近千万元在家乡从事土地承包和稻虾养殖,由于附近一家大型养猪场经常不定时向旁边通向汉江的“母猪河”排放养殖废水,致使其养虾用水来源的河水被污染。陈明涛当即带领两名检察官赶到现场进行调查。

污水排到河道。通讯员供图

  经现场调查和当地群众指认,发现在“母猪河”旁边一片树林隐藏着一个排污口,排污口上下游河水“泾渭分明”,上游清澈见稻虾养殖底,下游水体发黑,群众反映几乎每天傍晚河边水更黑且臭味难闻。离排污口300米处一沟渠里发现水泥洞口,顺着沟渠向前有一处养猪场。群众反映,在沟渠与排污口之间300米的土地下是该养殖场埋的水泥涵管用来排放养殖废水。经进一步调查了解,养殖场所在地属该市种畜场,埋放涵管土地属于当地镇政府。陈明涛当即打电话将相关情况通报了上述二单位和环保局,并要求他们按照各自职责及时进行处理。

检察官在现场。通讯员供图

  第二天,上述三单位主要负责人就赶到现场,并将了解的情况向检察院进行了反馈。环保局当场要求养殖场按照规范要求建立完善治污设施,流水镇政府表示立即拆除涵管,种畜场负责人表示将对养殖场整改进行现场督办。11月8日,宜城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检察官被邀请到现场督办拆除排污涵管,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作者:  编辑:刘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