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梁军)“感谢法院,感谢张法官,是你们让我又看到了公平和正义,谢谢你们!”8月30日上午,当申请执行人黄某富从枣阳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张军手中接过期盼两年之久的17.2万元执行款后露出了满意的笑容,激动得连声道谢。
2016年3月,黄某富受雇在刘某国承包的建筑工地做木工,不幸被电锯割伤右手,导致8级伤残。之后,建筑工地承包人余某强除支付医疗费外,对黄某富的其他损失分为未赔。
2017年4月,法院判决刘某国赔偿黄某富损失17.2万余元,湖北某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余某强对赔偿款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一直未主动履行。无奈,黄某富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该案件后,执行法官张军立即联系被执行人刘某国,起初,刘某国规避执行,电话无法接通,人也不见踪影,承担连带责任的被执行人更是相互推诿。但执行法官没有放弃,为了尽快执结案件,保护当时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在释法明理无果后,立即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名单,并在被执行人住所地张贴大头照,敦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在巨大的舆论压力和法律的威慑下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并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按时交来了17.2万元赔偿款,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近年来,枣阳法院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的审执工作,通过采取快立、快审、快执、缓交诉讼费、巡回开庭等“绿色通道”,切实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群众的好评。
(作者: 编辑:白菲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