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的12月30日,樊城区纪委把纪律处分决定书送到牛首镇汤岗社区党支部书记许绍华、支部委员熊运江、汤岗社区一组组长汤钟伍、二组党小组长刘士宏、四组党小组长许克有手中。这是樊城区又一起收受同事、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受到严肃处理的典型案例。
去年以来,樊城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动真碰硬反“四风”,对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持严查严处,快查快办。去年6月6日,区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汤岗社区党支部书记许绍华儿子许巍因乔迁新居在牛首镇卓营村六组请客。区纪委立即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经查,群众反映许巍乔迁新居请客属实,除了许绍华亲戚参与宴请以外,还有支部委员熊运江、汤岗社区一组组长汤钟伍、二组党小组长刘士宏、四组党小组长许克有前往许巍家中,各送礼金200元。当天晚上,许绍华又在牛首镇汤岗社区旁大发酒店宴请了熊运江、刘士宏、许克有。
经过调查核实后,区纪委对熊运江等4人送的800元礼金予以没收,给予许绍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熊运江、汤钟伍、刘士宏、许克有党内警告处分。
(作者: 编辑: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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