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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名襄阳人一起签下遗体或器官捐献自愿书
发布时间:2016-03-31 08:47:42来源:襄阳晚报进入电子报

  襄阳晚报讯(记者孙修廷)“襄阳好医生”靳军华离开已经整整两个月,靳军华家人的大爱之举,感动了千千万万的荆楚人。28日,襄阳20位志愿者和靳军华一样,选择用遗体捐献的方式延续生命的余晖。当天,在高新区团山志愿服务中心办公室内,20名志愿者签下了遗体或眼角膜等器官的捐献协议。

  她从容签下协议书

  “人百年之后要烧成灰,如果捐献遗体,还能帮助有需要的人重获新生。”昨日,今年52岁的高新区团山镇文化站站长、高新团山志愿服务中心的负责人李燕如是说。

  春节期间,市中心医院整形美容科主治医师靳军华的事迹让李燕深受感动,她也萌生了捐献器官的想法。在征得亲人同意后,她下定了决心。之后,她找到襄阳市红十字会,咨询相关程序。“很早就有捐遗体的想法了,一直没有合适的渠道,庆幸的是,这次终于如愿了。”与李燕情同姐妹的朵朵在得知李燕有这样的想法后,和李燕一同在《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自愿书》上郑重地签署了自己的名字。

  当天,20名志愿者在签完捐献协议后,他们中的大部分人表示,自己的遗体今后也可让医学院从事医学教育和科研。

  将善举传递下去

  李燕带头在《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自愿书》签完字后,让她成为名人的同时,也让她处在了风头浪尖。“你捐献了遗体,你就是英雄?人死为大、入土为安,你不知道吗?”昨日,高新区余岗社区一位居民向她咨询器官捐献流程时,也有人说出了这样的风凉话。

  不过,这早在李燕预料之中。她一点也不生气,反而笑呵呵地耐心解释。

  昨日,李燕的好友“缘分”(网名)夫妇专程找到李燕,从她手里分别领取了一份《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自愿书》,和她一样在上面签了遗体志愿捐献协议。“如果自己所提供的器官,能在有效时间里移植到需要者的身体里,那么可以延续另一个人的生命。”李燕说,而且这样可以使生命以特殊方式在更多的人身上延续,是一种悠扬的境界之美,是诗一般的离去。

  当天,李燕的五位好友在得知她的壮举后,也签下了遗体或眼角膜等器官志愿捐献协议。

  器官捐献和遗体捐献的区别

  器官捐献是指生前或死后将器官捐献,以供救治病人,如角膜移植使病人复明,肾移植挽救肾功能衰竭病人的生命,皮肤用来抢救大面积烧伤的病人等。因用于病人的救治,故有较强的选择性。一般死后5小时以内取角膜,且要求捐献者年龄在70岁以内,无癌症和传染病毒。对肾脏等器官的要求更加严格,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而且还要经过预处理,以确保运送过程中器官不污染、不坏死、不凝血等。另外,还要进行供体和病人的一系列化验,如血型、基因型分化等,以免发生严重排异反应。由于存在以上的限制,器官捐献是有条件的,并且要有医院接受才能完成。

  遗体捐献是指生前留有遗愿或在接受站登记并经公证后,死后由执行人协助将遗体无偿捐献给医学院校的高尚行为。捐献的遗体主要用于医学教育和科研,不能作为器官移植使用。因此,遗体可在冷库内放几日,对接受并无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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