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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起襄阳市公积金贷款额度由账户余额决定
发布时间:2016-10-11 08:28:00来源:襄阳日报进入电子报

  襄阳日报讯(记者 龚莉 通讯员 曹锐)10月10日,笔者从襄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10月起,襄阳市区公积金贷款实行存贷结合,贷款除了总额限制外,还和账户里有多少钱、缴存了多长时间有关。

  此前,襄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要缴存满3个月,不管缴存余额和年限是多少,均按照房产价值一手房给予八成、二手房可贷七成,最高不超过60万元的额度发放。新政策规定,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60万元不变,但要与缴存余额、缴存年限挂钩。具体计算方法为:可贷额度≤缴存余额·(10+缴存年限)。缴存余额是指借款人包括配偶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合计金额;缴存年限为借款人包括配偶正常缴存公积金的年限之和;缴存满6个月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举个例子,一名职工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是3万元,缴存年限为5年,他最高可贷款的额度计算方式为3万元·(10+5),也就是45万元。

  新政对公积金可贷额进行了调整,很多缴存公积金年限短、账户余额不足的家庭,在缴纳房款首付后将无法获取全部贷款。为此,襄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始推行“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模式,即对公积金贷款不足部分,可同时申请由受托银行按规定配套使用的银行商业个贷。如刘先生的购房款为60万元,他在缴纳二成首付款后,需贷48万元,如果公积金贷款额度只有30万元,余下的18万元则需要办理商业贷款。

  此前,正常缴存满一年就可办理“商转公”。即日起,办理“商转公”需满足的条件为,公积金缴存职工办理贷款时,已经正常缴存公积金满3年。且“商转公”业务停止时间明确为2016年12月31日。

  对于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新政规定,不再办理襄阳缴存职工本省范围内、襄阳行政辖区外异地购房,在襄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分支机构)办理贷款业务。但对在市外正常缴存,只要夫妻一方是本地户口,在襄阳购房时可用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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