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日报讯(通讯员 申晖、李丹 记者 吴芳、姜雪瑶)12月14日,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从2017年1月1日起,襄阳市行政区域内机动车实施国五排放标准。政策实施后,市场在销的新车须符合国五标准,已挂牌的国四车辆使用不受影响,二手国四车仍可正常交易。
为严格控制机动车污染,近日,国家环保部和工信部联合发布了实施机动车第五阶段排放标准公告:全国自2017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以及公共用途的重型柴油车(客车和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全国自2017年7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指公共用途以外的),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全国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与国四排放标准车辆相比,国五标准从汽车废气中排出的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物、微粒、碳烟等有害气体,能让轻型车氮氧化物排放降低25%,重型车氮氧化物排放降低43%。
车主如果不知道车辆的排放标准,可登录环保部机动车环保网查询。
(作者: 编辑:卢静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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