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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纪检考评方案 明确七种情形“一票否决”
发布时间:2017-03-22 09:13:14来源:楚天快报进入电子报

  楚天快报讯(记者 刘倩 通讯员 李居艮、邱政)昨从市纪委获悉,《市直单位机关纪检组织绩效考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出台,其中明确7种“一票否决”情形,用硬杠杠推动市直85家单位基层纪检组织和纪检委员履职尽责。

  《方案》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直单位机关纪检组织,取消年度考评优胜单位评选资格。包括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本单位纪检干部和所辖单位纪检干部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主动揭露问题并严肃查处,或主动举报问题并积极配合调查处理的,不实施“一票否决”);发生办案安全责任事故,造成恶劣影响和重大危害的;发生失泄密事件,造成恶劣影响和重大危害的;发生重大网络舆情事件,因处置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因错案或党纪政纪处分执行不到位,造成恶劣影响的;市纪委、派出市直机关纪工委部署的重要工作任务、交办的案件未按时按要求完成、办理,造成不良后果的;其他严重损害纪检监察机关形象、危害纪检监察事业的情形。

  据悉,全市85个市直机关、564个县(市、区)直机关、112个镇、2493个村(社区)、5170个企事业单位所属的13924个基层党组织全部设立纪检机构、纪检委员,覆盖率100%。一年来,全市基层纪检组织和纪检委员发现违纪违规问题800多个,处理或协助上级纪检组织处理违纪违规问题600余次。

  市纪委书记吕义斌表示,下一步将制定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纪检组织考评细则,建立基层纪检组织述责述廉制度,实行痕迹化管理,进一步倒逼基层纪检组织和纪检委员认真履职尽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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