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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乐成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条例》贯穿于执纪问责全过程
发布时间:2017-04-07 10:03:12来源:襄阳晚报进入电子报

  襄阳晚报讯(全媒体记者 李静)4月5日,市委书记李乐成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会上通报了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情况。李乐成要求,全市上下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敢于动真碰硬,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去年7月,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依据《条例》,严肃执纪问责,去年全市共查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问题91件,处理111人,其中党政纪处分76人。今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问责年工作部署,加大追责问责力度,一季度全市共查处责任追究问题73件,问责处理110人,其中党政纪处分84人、组织处理26人。

  李乐成要求,进一步强化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识。中央出台《条例》,从党内法规的层面进一步厘清了权与责的关系,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次深化,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利器,释放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强烈信号。《条例》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了党的问责工作,为落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党员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提供了制度遵循和党纪依据。

  今年是全省的问责年、全市的作风建设年。李乐成要求,进一步强化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意识。结合实际抓好贯彻执行,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管党治党的常态。各级各部门要将《条例》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纳入各级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要坚持把学习贯彻《条例》和遵守《准则》《条例》,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四风”问题、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重大责任事故、项目建设问题等,加大追责力度,把问责贯穿于我市各项重点工作的始终。

  李乐成强调,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只有铁面问责,才能发挥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作用,以强力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持续形成强有力的震慑警示效应。各级党组织要抓典型,对违反《条例》的行为,要敢于亮剑,严肃查处;对不履职、不负责、不担当的干部,要坚决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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